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(2014年版)

2015-10-23 513次浏览

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(2014年版)


1.机制健全

(1)领导重视。各级党政领导认识上提高,思想上重视,行动上自觉,措施上有力,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健全。

(2)投入机制。建立共享资源的多方、多元投入机制,创建资金得到保障,“软件”、“硬件”建设同步发展。

(3)班子建设。按照“团结、廉洁、开拓、高效”标准,加强各级班子建设,社区、居委会无违法违规行为,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(4)社区党团组织健全,发挥作用。建有驻区单位参加的共建组织,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,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,党群关系密切。团委、妇联等群团组织健全,经常组织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
2.管理规范

(5)目标责任制。有明确的创建目标、计划和具体保障措施,有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。协调落实公安、城管、环保、民政、工商、普法等专业职能部门对辖区的管理,制度完善,任务明确,责任落实,逐步实现社区管理科学化、制度化和法制化。

(6)创建活动例会制度。建立创建文明社区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例会制度,领导小组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研究创建活动方案,听取创建工作汇报,检查监督创建活动进展情况。创建办公室例会每月召开一次,主要研究落实具体的创建工作。创建工作各类文件、档案资料齐全,对创建工作的实际问题,有具体解决措施。

(7)外来流动人口管理。建立社区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,健全组织机构,开展经常性普法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,宣传先进典型,重视示范引导,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建设。

3.环境优美

(8)重视环境、生态和资源保护,环境质量好。社区内无废气、废水、废渣和噪音污染。社区内无乱丢乱扔、乱贴乱画、乱堆乱放、乱搭乱建、随地吐痰和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;宠物管理规范,无违章饲养家禽、家畜及其他动物;车辆停放规范有序。

(9)辖区内路街楼灯容貌整洁、美观。社区内道路硬化,达到路面平整、清洁畅通;环卫、交通、照明等设施装置整洁完好,布局合理;居民区内的街巷、庭院、楼道、绿地、墙面及各种公共设施整洁、美观;检查督促奖评制度健全。

(10)爱国卫生管理制度。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,卫生制度健全,单位、居民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落实,“四害”防治措施有力,垃圾清理定人定时定点,沟渠通畅不积水,无卫生死角。社区内商业服务网点和从业人员卫生达标。

(11)绿化、美化布局合理。居民区规划合理,建筑美观,主要区域有雕塑或建筑小品,户外广告及宣传品内容健康,制作精美,张挂规范,并定期维修、更新,其中公益广告不少于20%。新建住宅区绿地率大于35%,旧城改造区绿地率大于30%,旧城区垂直绿化,见缝插绿,小区无占绿、侵绿现象;公共绿地植物种类丰富多样,乔、灌、花、草配套结合,达到三季有花、四季常青。

4.秩序优良

(12)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。社区高度重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,社区居委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,有明确的计划安排和具体保障措施。

(13)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,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。建立社区警务室,安装监控设备,进驻社区民警,配齐设施,制定社区民警值班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档案,设置消防平面图。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,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室,有保安人员,并配备保安器材,健全制度和巡逻记录;不封闭小区要有巡逻力量覆盖和巡逻记录;新建社区(1998年以后建的商品住宅)要安装楼宇电控防盗装置,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标准,有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,楼道没有被占用;老式住宅(1998年以前建的商品住宅)的消防、防盗设施、制度符合消防、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要求,楼道没有被占用;社区内无偷盗、火灾及其他事故,居民群众对社区治安环境满意率达90%以上。

(14)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不懈,形式多样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教育活动,群众踊跃参与,法制观念增强,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,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或人员。

(15)三车管理秩序良好。三车管理秩序良好,根据社区发展需要,不断完善停车场建设。无车辆乱停乱放,无机动车被盗案件。

5.服务优质

(16)社区服务网络健全,设备完善。社区服务网络健全,服务网点布局合理,设施齐全,内容丰富。服务人员做到培训上岗、挂牌服务,优质服务,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率达90 %以上。服务功能完善,居民生活方便。大力开发第三产业,积极开办教育、文化、法律、卫生、就业、家政等多方面服务项目,让群众安居乐业。社区要具备最基本的服务项目,如托儿所、幼儿园、卫生服务中心(站)、便民食堂、便民商店、综合服务中心、文化活动中心、公共厕所等。

(17)积极开展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。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队,加强社区义工教育培训,定期开展美化环境、帮困助弱、社会安全、法律咨询、文化娱乐等便民服务活动,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。

(18)完善社区老年活动设施。积极发展面向社区老年人、优抚对象、残疾人和社会困难群体的福利性服务。

(19)建立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机构,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保健事业。卫生服务中心(站)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,居民群众满意率达85%以上。

(20)多渠道解决下岗职工、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和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,就业安置率达90%以上。

6.教育广泛

(21)社区教育机构健全,制度完善。社区教育工作做到有目标、有计划、有步聚地开展。积极推进社区“道德讲堂”建设,市民学校等教育阵地及教学制度健全完善;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社区思想教育工作计划落实,形势政策、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、民主法制、科普知识等教育扎实有效;主要街道和居民小区建有宣传阅报栏,科普画廊,定期安排精神文明建设、科普宣传和法制宣传内容以及健康生活教育活动。

(22)积极创建学习型社区。有一支专兼结合的社区教育骨干队伍和科普宣传员队伍。深入开展法制、环保、科技、文化、健康知识教育普及,倡导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提高居民文明素质。

(23)建立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,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,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。

(24)建立社区外来工和暂住人员的教育管理机制,开展经常性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,宣传先进典型,重视示范引导,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建设。

(25)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。社区内帮教措施有力,活动开展经常,努力做好对刑释、解教人员和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转化。

7.文体活跃

(26)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内容健康的文体教育活动。建有各类群众性业余文化体育团体,经常开展丰富多彩、内容健康的文化、体育、科技活动,每年较大规模的文体科普活动不少于4次。广泛开展科教、文体、卫生、法律“四进社区”活动,居民对“四进社区”的知晓率达90%以上。

(27)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开展经典诵读或交流比赛等活动。在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,开展“我们的节日”主题活动,积极组织参与传统节日民俗活动。

(28)有文体娱乐场所。建有社区文化室、图书室,有文化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路径,有一定数量的报刊、图书、文化体育活动器材,并充分利用共建单位、辖区单位文体设施,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。60%以上的单位和学校文体活动场地能够向社区居民开放。

8.风尚良好

(29)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认真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积极开展“学雷锋、做山东好人”活动,全面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知荣辱、讲正气、促和谐蔚然成风。

(30)广泛组织各类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。

(31)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,积极开展文明楼院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小区、绿色小区、平安小区、文明户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,参与率和达标率80%以上,形成争当先进、争创文明的良好风气。

(32)积极开展“讲文明、树新风”活动。社区团结友爱,敬老爱幼,互帮互助,文明礼貌,家庭和睦,人际关系和谐,居民见义勇为,遵纪守法。

9.共建扎实

(33)创建活动普遍开展,家喻户晓,参与积极。创建氛围浓厚,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;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社区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达95%以上。坚持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社区文明和谐共建活动;驻区单位与社区居委会工作相互支持,关系融洽。

(34)重视开发社区设施、人才、信息资源。积极推进社区公共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;建立社区文体设施、图书信息、医疗服务等资源共享管理制度;居民对公共资源开放共享管理的满意率>90%。

(35)多层次、多形式推进社区建设。建立社区文明和谐共建联席会议制度,形成有效的社区文明和谐共建机制;有社区文明和谐共建工作规划、任务目标和措施办法;有专人负责各项共建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。共建工作扎实有效,驻区机关、部队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参创率达60%以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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